约翰·洛克宪政原则:个人可为法律未禁之事,政府非法律许可不可为

来源:趣玩责编:网络时间:2025-05-06 0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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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原则]除非法律禁止,否则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允许,否则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 - 约翰·洛克(John Locke)

文字/穆兰

有些由于职业而不朽,而另一些则因为他们的想法而不朽。那些永远存在的思想家是因为他们了解人性,他们知道人性在哪里闪耀,并且知道人性是盲目的。洛克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精通人性。在政治思想的历史中,自由主义和人权思想都有其足迹。它不仅具有它,而且还是发起人。

自由主义者受到基督教的深刻影响,主要始于人性的邪恶,从而推断并推断出完整的宪法政治逻辑体系,这当然对洛克产生了重大影响。洛克没有止步于此。他从人性的不便中进入了政府存在的必要性,理性,道德和目的。

洛克始于人性的底线,以及人性的经验,以证明人们的最基本需求,并分析政府存在的基本目的。当人类走出自然国家并进入合同社会时,他们将不可避免地将部分权利移交给政府,但他们不能移交人类的三个基本权利,即生命,财产和自由。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追求政府的既得利益,而是履行公共福利。公共福利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政府不得以任何名字侵犯。

生活是神圣的和不可侵犯的。洛克从不维护人类的道德,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道德是个人和群体。个人的道德多样,群体的道德也基于底线。促进该群体的道德,尤其是促进高贵的道德,这是涉及破坏每个人的道德活力,并使每个人在面对崇高的道德时失去尊严。他只谈论底线的道德。底线的道德是要尊重每个人的生活。他告诉您,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和平还是在战争状态下,人类的生活始终是首要任务,生活非常重要。没有生活,什么都没有消失,没有人能出于任何原因夺走他人的生活。他说了一句话:“由于一个人没有能力创造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不能使用合同或同意将自己奴役给任何人,或者将自己置于他人的绝对和任意力量之下,让他夺走自己的生命。”

每个人的生活都具有相同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都具有相同的生活和生活需求,每个人的生活都值得珍惜。上帝创造了人,不要让每个人都摧毁他们的生命,也不会让别人伤害他们的生命,否则他们将处于战争状态。灭绝失败者生命的原因既不是不公正的。生活是神圣的,由于上帝而被神圣。生活是高尚的,使人们过着有意义的生活,使社会富有。每一个生活都像花一样释放自己独特的香气。如果没有每种生活的个人生活,上帝就会被亵渎,社会将失去活力,人类社会将失去光泽。

如果有人违反了别人的生命,那么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生命而战,“一个人可以摧毁宣战或对他的生命敌对的人。”生活是神圣的生活。为生命而战是神圣的战斗。

私有财产是神圣和不可侵犯的。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于劳动。在不努力的情况下得到它是浪费上帝的生命,不尊重上帝。 “人类享有生存的权利,因此可以享受肉类和饮料以及大自然提供的其他物品,以维持其生存。”您加入的任何内容都是“尽可能多地使用”。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劳动力不可避免地会使自然物体私有财产。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劳动获得财产,并且无法抓住他人的财产。必须保证每个人的财产。

私有财产之所以神圣的原因是由于人工劳动。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因是,它侵犯了人类私有财产,这破坏了人类的基本道德底线。私有财产设定了道德边界和底线,侵犯了人类的私有财产,或者将人类的私有财产变成了公有权,这破坏了人类的底线道德并将道德置于混乱和混乱状态。在没有私有财产的地方洛克人8,没有私有财产,没有保证的地方,道德就会崩溃。私有财产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原因是私有财产是正义和正义本身的来源。人类通过劳动在自然状态中获得的财产充满正义。人类进入合同社会以维持正义,维持上帝的尊严,保护私有财产是维持正义的基本象征之一。破坏和占据私有财产意味着将上帝作为敌人,发动与人类的战争,并将人们带入战争状态。

自由是神圣的和不可侵犯的。一个人的最终目标不是生命本身,也不是财产本身,而是自由。生活和财产不是对人的最终追求,也不是人们的最终目的地。只有自由才能使生活闪耀,只允许财产展现人性的才华。没有自由,生活只有工具意义。没有自由,财产失去了其精神根源。自由不是无政府主义,不是利己主义,也不是您想要的任何事情。自由不是“自由地爱上您想要的自由,而是自由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行动,财富和所有财产,因为他希望在他所义的法律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意意志的控制,但可以自由地遵守他自己的意志。”

自由是法律中的自由,法律以外没有自由。如果法律外有自由,那也是特权的自由,专制的自由,权力的自由以及对自由造成毁灭性打击的自由。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没有自由。”自由是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并且不能以法律的名义,上帝的名义和崇高的目的侵犯自由。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保护生命,私有财产和自由。洛克对政府的要求是低调的,他只需要执行规则和法律即可。如果他是裁判,他不应该是一名运动员,如果他是运动员,他不应该成为裁判。以某种方式担任这两个立场不仅会破坏法律,而且会严重损害自由。政府的目的很快成为政府本身的目的,这是利用公共权力寻求个人利益的工具。任何违反政府目的的政府都是一次暴政的政府。任何针对政府目的滥用公共权力的人都是叛军。

暴政将恐惧视为基本原则,是基本信条,暴力作为强大的支持,而滥用权力作为主要的表现,侵犯了人体和精神,使人们成为工具。洛克简化了暴政,他只采用了一个唯一的标准来衡量暴政是否不是。他认为,暴政是超越法律并将政府置于法律之上的政府。如果同一群人有权同时制定和执行法律,那么这将使人们有一个极大的诱惑来夺取权力,以便他们可以挽救自己不遵守所制定的法律,以及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他们将使法律适合自己的私人利益,以便他们与社会的余下和违反社会和社会和社会和社会和政府的宗旨具有不同的利益。”他还说:“无论统治者不使用法律,他的意志有多么合法,他的命令和行动都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而是要满足他自己的野心,个人的愤怒,贪婪,贪婪和任何其他不当欲望,这是一个真正的暴政。这个暴政使每个人都处于战争状态,使每个人的关系成为狼狼的关系,使每个人都没有合理的期望,并使每个人都失去和平。将鹿称为马匹并每天改变命令的暴政导致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失去了家园,自由自然是自由和自由的。

在暴政下,您只能生存。

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迹象是暴政退出了历史阶段。如果不能避免暴政,人们将有抵抗的必要性。洛克警告说,违反政府目的的统治者,如果暴政继续,“无论政府将受到强烈抵制。”人们将“用武力对待”,人们“必须将他视为入侵者”。为了保护人权和自由,人们必须有权抵抗。

绝不要放弃抵抗权。

叛乱是对政府的叛乱,也是对政府的颠覆,但洛克对叛军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社会叛乱是结果,而不是来源,而来源在于政府和个人滥用政府的公共权力。 “无论谁是谁,只要他用武力违反法律并用武力捍卫他们的非法行为,他确实是一个真实的叛军。”只有政府拥有这种权力,政府本身就是真正的叛军。如果政府遵守法律,公民将遵守法律,而政府和公民将是安全而健全的,在同一蓝天下过着和谐而幸福的生活。政府的守法是社会和谐,稳定与繁荣的根源。

洛克彻底了解了人性。他知道,在这个社会中,总是有很多不满意的事情,这种不满意的事情总是会激发人们离开地平线。这种理想看起来很诱人,听起来很棒,而且远非实施。幻影旁边是人类的深渊。当您进入幻影时,您会进入地狱之门。

人性具有退化的趋势,人性也具有升华的本能。思想家的目的是给人们一条线,线的一端导致人性的堕落,而线的另一端导致人性的升华。这条线将使人们沿着人类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底线遵守,并逐步移动。

洛克这样做了,洛克因此是不朽的。

洛克的传记

洛克(Locke)于1632年出生于英格兰,从小就接受了严格的教育。清教徒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作战。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1646年,洛克(Locke)接受了威斯敏斯特学校( )的传统古典文学培训。在克伦威尔()于1652年的政府执政期间,洛克(Locke)在牛津大学( )学习,在那里居住了15年。洛克(Locke)在1656年获得了学士学位,并于1658年获得硕士学位。后来他在牛津大学担任希腊语和哲学的老师。在牛津大学期间,洛克对当时在校园中流行的学术哲学不感兴趣,但更喜欢笛卡尔的哲学和自然科学。他36岁时就读于皇家学会。正是因为洛克的哲学观点不受欢迎,他终于决定从事医学研究。在此期间,洛克还遇到了著名的化学家罗伯特·博伊尔( Boyle)。

1666年,洛克遇到了肖夫斯伯里伯爵(Count ),并成为了伯爵的朋友和助手。在此期间,洛克开始创造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哲学著作《散文人类》。 1675年,洛克离开英格兰,在法国生活了三年,遇到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了秘书。 1682年,由于犯有失败的叛乱,沙夫特斯伯里伯爵逃到了荷兰,洛克也陪同他。伯爵于次年去世,洛克一直留在荷兰直到1688年光荣的革命。在荷兰的期间,洛克很隐身,并完成了许多重要的著作,包括“人类理解理论”。

1688年,洛克回到伦敦,并于第二年撰写了两篇非常重要的政治论文。他的“人类理解理论”也于1690年出版。洛克(Locke)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人类理解理论”一书中,但此时他也遇到了包括艾萨克·牛顿(Isaac )在内的几位科学家。洛克从未结婚,并于1704年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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